郡县
基本信息
项目 | 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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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群等级 | 4~8 |
消费水平 | 200文~600文 |
成员数 | 100人~5w人左右 |
领导人 | 各郡太守 |
社群简介
发展史
郡县制,是大鸿实行的中央集权体制下,郡、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的总称。郡县制是在中央垂直管理地方,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,使地方处在中央的管辖之下,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。
郡县制起源于宗朝礼敬五十年(前 1316),当时的琲王,也即是后来的琲帝,废除了分封制,将诸王们的身份从独立的王转变成为宗廷效力的臣下、官员,将原来诸王们的王国重新规划为各个郡县,由此创立了郡县制。
郡作为一级行政地方,军民兼治。郡以下设县,县以下置乡,乡以下置亭,亭以下置里。从县以下开始,都是以宗族为核心的人民自治组织。其中,郡守,郡的长官,边地多为武将,内地多以郎官出任。大鸿郡守权力非常大,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免的县令县长、负责监察郡治的监御史、负责统领驻军与管理治安的郡尉三者外,郡的其他官员均由郡守自行任免。
郡县的官职繁多而复杂,因此这里不按照具体的职责,而是按照地位区间的高低来划分职业。郡县制下的官吏们能够以办差为目的招募乡勇,并将他们进行一定的武装。然而,具体能招募多少乡勇,尤其是能将他们武装到何种程度,则和你官位的高低息息相关,有着严格的限制和规约。
宗旨
因各郡太守而异
标志
因各郡太守而异